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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三氯化磷立式罐V110E原址原规格更换等安全设施变更安全专项评价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5-03-07 点击量:46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在役装置三氯化磷立式罐V110E原址原规格更换等安全设施变更

勘察时间

2025.1

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月20日,泰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取得《市政府关于同意认定泰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为市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批复》(泰政复[2023])3号。

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 WH 安许证字[M00065] ,许可范围: 亚磷酸(25000吨/年)、盐酸(90000吨/年)、三氯化磷(21000吨/年)、三氯氧磷(5000吨/年),有效期至2027年5月10日。

根据泰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报告》,泰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的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较大风险(橙色)。

经企业自查,发现厂区内有部分隐患。三氯化磷立式罐因2023年7.11燃爆事故损坏,厂区消防管网为支状,废水处理南侧的消防泵控制柜室疏散通道过窄。为对上述隐患整改,实施在役装置三氯化磷立式罐V110E原址原规格更换等安全设施变更。

重大危险源情况

本次变更涉及储存单元的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罐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储存单元的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分级,储存单元的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罐区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为四级。

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订)、《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应急〔2022〕8号)的要求本次变更应进行安全专项评价。

评 价 结 论

泰州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三氯化磷立式罐V110E原址原规格更换等安全设施变更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组成员

杨在国

1500000000100138

化工机械

高工

注安工程师

刘  斌

1100000000201308

化工工艺

高工

注安工程师

刘萍

1100000000303299

安全

注安工程师

杨  湧

1600000000200457

自动化

注安工程师

杭有锋

1700000000200499

电气

注安工程师

高菲菲

1700000000200355

化工工艺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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