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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泰康 发布于:2021-07-02 点击量:366

机构名称

江苏泰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

项目基本情况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为1933.3m2,现有430m3储罐:1只92#汽油罐,1只95#汽油罐,2只柴油罐;汽油罐总容积为60m3,柴油罐总容积60m3(折半计算为30m3);故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规定,当V总≤90m3,V柴单≤50m3,V汽单≤30m3为三级加油站,该站V总=90m3,故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重大危险源情况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 价 结 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的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该加油站证照文书齐全。经营方式为加油站经营。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了安监部门专业安全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3、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该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再次还有中毒窒息、车辆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8、通过《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现场检查、整改复查和分析表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

综合上面评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泰兴采莲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符合安全要求,具备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建议:加油站应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及整改要求,加强管理,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指挥和操作。企业只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才能达到经营安全和符合劳动条件的要求。

本评价报告只对当时现场安全检查情况负责。

 

项目组成员

朱庆林

0800000000102544

一级

项目负责人

袁小群

1000000000100118

项目组成员

刘斌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朱鑫

1500000000302441

三级

项目组成员

黄娟

1500000000302368

三级

项目组成员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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